通知公告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医学装备采购公告
2020-07-07 阅读:498

我院近期需院内招标采购一批医学装备,欢迎具有合格资质且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单位(公司)来院参与。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9日17点30分截止

报名方式:现场签到报名

报名地址:酉阳县桃花源街道桃花源大道中路102#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

邮编:409800

联系人:何老师023-75559273

二、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7月10日上午9点

开标地点: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会议室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资质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基本资质条件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医疗器械注册证和产品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和备案信息登记表

2、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二、采购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产品参数对比表;

5、投标产品配置表;

6、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表;

7、售后服务承诺;

8、投标人资质证明:经销商和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和其他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产品资质证明:注册证或备案文件复印件、产品技术参数、产品彩页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0、相关业绩、其他优惠条款等。

(二)、投标文件的制作

1、供应商须按以上投标文件组成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共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如正副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3、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报价表、投标产品参数对比表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与谈判的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正本”、“副本”等字样。信封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产品报价单需单独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3、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5、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产品配置表的;

6、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报价的。

第二章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情况

包一:开颅动力系统配件(主机除外) 1套

 

包二:高血压脑出血手术器械 1套

 

包三:个体化精准用药智能报告系统及配套试剂  1套

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包一:人民币15万元; 包二:人民币15万元;包三:设备人民币8万元,试剂药交所平台最低价。

三、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

包一: 开颅动力系统配件(主机除外) 1套

 

产品功能:颅骨钻、颅骨铣、磨钻,微电机 

(一)、微电机

1、ISO-E类型标准接口,接插方便快捷,可高温高压消毒;

2、★ 开颅专用微电机,输出动力强劲稳定,峰值输出功率不低于150W,最大输出扭矩不低于2.86N·cm,最高转速不低于40000r/min;

3、★ 自动风冷技术,温升小,噪音低,噪音<65dB,工作最高温度<40℃;

(二) 颅骨钻手柄

1、轻质合金材料,可高温高压消毒;

2、枪式手把,握持舒适,轻巧方便,操控性强;

3、 最大转速为不低于1500r/min;

4、低噪音、低振动,最高转速时空载噪音<66dB。

(三)、颅骨铣手机

1、表面防滑花纹设计,可握持式或执笔式操作,操作方便;

2、低噪音、低振动,最高转速时,空载噪音<67dB,工作最高温度<40℃;

3、快速铣刀安装接口;

4、★ 脑膜护鞘可360°自由旋转设计,最小铣切半径5mm,铣切骨板顺畅安全;

5、无级调速,最高输出转速不低于40000r/min;

6、可高温高压消毒。

(四)磨钻手柄

1、 ISO-E类型标准接口,接插方便快捷,可高温高压消毒;

2、执笔式、防滑结构设计;

3、最高转速不低于80000r/min,可正反转,低发热、低噪音,最高转速时空载噪音<67dB,长时间运行最高热平衡温度<38℃;

4、磨钻手柄与微电机连接具有锁定功能,防止任意旋转,适合精细手术操作。

 

包二:高血压脑出血手术器械 1套

 

一、内窥镜

★1、HOPKINS II 专利柱状晶体镜,并带HOPKINS标志。视向角0度。直径4mm,长度180mm。用人工蓝宝石制成,不易磨损,镜体采用钛合金,表面作磨砂抗反光处理,可高温、高压、气熏或浸泡消毒。

★能与我院storz腹腔镜系统配套使用

二、高血压脑出血器械

★1. 组织活检及抓钳,垂直打开,顶部末端可伸展,有4 mm的凹陷口,有效工作长度 ≥18 cm,有3 mm的椭圆形凹陷口

2. 电凝吸引管,用于抽吸和电凝,外径≥3 mm, 弯曲90° ,工作部分长度 ≥160mm

3. 双极电凝钳,绝缘,刺刀状,钝端,钳端直径≥0.7mm,工作部分长度≥140mm

4. 双极高频电缆,长度≤300cm

5. 单极高频导线,带4mm高频插口,长度≤300cm

三、配置清单

1、0°神经内镜  1支

2、组织活检及抓钳  1把

3、电凝吸引管  1根

4、双极电凝钳  1把

5、双极高频电缆  1根

6、单极高频导线   1根

 

包三:个体化精准用药智能报告系统及配套试剂  1套

 

一、设备通用名称:荧光定量分析仪

二、试剂通用名称:测序反应通用试剂盒

三、个体化精准用药智能报告系统参数及配置要求:

1. 检测软件及配套试剂应参加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的室间质量评价并获得合格证书,涉及药物种类≥5种。

2. 系统检测位点数目全面性:检测基因位点数≥100个,装机需验证位点数目。

3. 检测样本来源种类≥2种,包含静脉血、口腔黏膜细胞。

4. 系统报告药物数目全面性:个体化指导用药的药物数量≥100种,应包括抗凝类药物、降压类药物、降脂类药物、化疗药物类、结核药物类、降糖药物类、抗痛风药物类、抗癫痫类药物、抗抑郁药物类、免疫抑制剂类药物。

5. 检测试剂稳定性好,保存效期应达到18个月。

6. 个体化指导用药中降糖类药物应能检测二甲双胍、磺酰脲类降糖药、DPP-4抑制剂。

7. 个体化指导用药应能检测抗结核类药物,如异烟肼、利福平等。

8. 个体化指导用药涉及疾病遗传风险评估应能检测静脉血栓风险及药物干预、2型糖尿病风险及药物干预、H型高血压风险及药物干预。

9.需配置配套的图文报告系统及试剂冷藏系统。

 

第三章 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时间:于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采购人。

(二)、交货地点: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验收时进口部件要求提供报关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时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项目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质量保修期:整机质保三年。

2、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索赔,成交供应商无条件负责维修、更换、赔偿。

3、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4、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5、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鲜章)。

6、在重庆有售后服务机构或者授权服务机构,注明工程师人数、联系电话、售后服务地点并加盖公章。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小内到达现场(远郊区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三、付款方式

安装验收合格后30日内首付90%,留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其他

(一)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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