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1年3月9日,本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对某公司超市进行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超市正在销售的货架上有2包XX牌卫生巾超过保质期限。该公司销售超过保质期限消毒产品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四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对该公司作出处罚: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办理结果〗
3月12日,本县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向该公司发出《行政处罚事行告知书》,告知将对其作出处罚:罚款叁仟圆(3000元)。该公司表示放弃陈述和申辩。3月16日,向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处罚:罚款叁仟圆(3000元)。该公司于当日自觉全额缴纳罚款,本案结案。
【典型意义】
经营销售消毒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经销质量不合格消毒产品应当受罚。〈消毒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消毒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或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本案中,某公司销售的卫生巾超过保质期限,其违法行为应当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