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以案释法之二(2022)
2022-08-22 阅读:264

案例:某医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案

案情简介

2022年4月11日,本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到某医院进行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未设置医疗废物冷藏、冷冻设施设备。该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未配备医疗废物冷藏、冷冻设施设备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对该医院作出处罚:1、给予警告,2、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责令其于限期内改正违法行为。

办理结果

2022年4月25日,本县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向该诊所发出《行政处罚事告知书》,告知将对其作出处罚:1、警告;2、罚款肆仟圆整(4000元)。该医院表示放弃陈述和申辩。2022年5月6日,向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处罚:罚款肆仟圆整(4000元)。该医院于2022年5月7日自觉全额缴纳罚款,本案结案。

典型意义 

众所周知,医疗废弃物处置不当,会造成传染病发生、流行的安全隐患。

为了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从2003年至今,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治理文件,可见国家对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可以预见未来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工作将会更加规范、执法将更加严格。

医疗机构忽视医疗废物处置的管理和投入,造成违法行为的发生,必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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